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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信息化中心离岗离职安全保密承诺书
发布日期: 2015-04-10    阅读次数:

为保护学校信息安全,保守学校秘密,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本人在正式离职(离岗)前郑重承诺如下:

1.离职(离岗)后严格保守在工作中接触、知悉和掌握的设备、信息应用系统的相关信息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相关秘密信息。

2.办理离职离岗手续前保证研发、生产和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密级文件、资料及时移交。

3.离职(离岗)后,未经允许不使用、不转让其获悉和熟悉的学校的科技秘密,不泄露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4.未经原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原单位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5.本人承诺如违反本承诺书承诺的有关条款,造成泄密事件,愿意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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