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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及备份制度
发布日期: 2012-05-30    阅读次数:

一、各部门、学院(系)信息管理员应当对本部门、学院(系)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黄色信息。

二、各部门、学院(系)信息管理员应当保证本部门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三、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各部门、学院(系)信息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四、网络中心应定期检查各接入单位计算机内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五、各部门、学院(系)上网人员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本单位信息管理员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六、信息化中心在收到上网单位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